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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网上义务监督员守则
一、年满18周岁深圳地区网民均可申请成为深圳市网上义务监督员。
二、网上义务监督员应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守法意识,愿意为维护公共利益做出贡献。
三、网上义务监督员应熟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一定的互联网知识和操作技能。
四、网上义务监督员原则上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五、网上义务监督员应承担主动向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检举网上违法和有害行为的义务,乐于参加协会主办的有关公益活动,遵守协会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和纪律。
六、网上义务监督员享受优先接受培训、参加协会活动、提出意见建议、参加优秀义务监督员评选权益。
七、网上义务监督员的聘期为一年,聘请期间由协会发给聘任证书。
八、网上义务监督员可根据自愿原则提出不担任义务监督员的要求。
九、2007年协会共聘请100名网上义务监督员。
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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