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协会动态>>
2010年 03月 05日 10:55    深圳网络媒体协会
 

一、评奖宗旨 “深圳市网络文明奖”由深圳市委宣传部指导、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开展网络文明奖评选,旨在全面检阅我市网站及网络传播工作的成果和业绩;推动网络媒体与网络编辑文明办网,坚持正确导向,提高网络作品质量,扩大优秀网络作品影响;推动全市网络媒体工作者积极探索网络传播规律,提高办网水平,提高网络编辑素质,使网络成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阵地。

二、参评资格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正式会员及会员单位;正在申请加入协会并符合入会条件的网站。

三、评选项目 “深圳市网络文明奖”设6个评选项目。 1.专题 2.帖文 3.博文 4.网页设计 5.栏目 6.评论各奖项分别设定一、二、三等奖,三个奖项的比例为网页设计、评论1:3:10;专题、栏目1:2:5;帖文(含图片)、博文3:5:10。总获奖作品数约占推荐作品的20%左右。

四、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理性建言,扬善抑恶,内容真实,社会效果好,有利于营造和谐深圳的舆论氛围。

2.主题鲜明,文字精炼,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性和时效性强,有效体现网络媒体特点。

3.访问量高(须提供相关流量、跟帖等数据),反响较大。

4.单篇作品篇幅一般不超过4000字;单篇评论一般不超过2000字。

5.专题作品采集广,时效快,形式新颖,网络特色鲜明。

五、参评办法、评选程序和奖励办法

1.本届申报作品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布于申报网站的作品。

2.参评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20日。

3.参评作品的作者、编辑人数、署名,均以发布时的姓名、人数、排列顺序为准。

4.参评作品由申报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推荐,推荐数额为:规模较大的网站(编辑30人以上)每站各25篇以内;规模中等的网站(编辑10人以上)每站各8篇;其它网站每站各3—5篇。每件参评作品均须同时报送1套刻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含推荐表、作品和内容简介等所有材料)。

 5.所有参评作品将于4月1日前在协会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逾期报送未能参加公示的作品,视为自动弃权。

 6.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秘书处负责对参评作品的参评资格、初步审定工作,防止不符合规定的作品进入评选范围。

7.获奖作品由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统一颁发“深圳市网络文明奖”奖金、奖杯和获奖证书,并在协会成员网站、深圳主要报纸公布获奖名单。

六、评委会组成 “深圳市网络文明奖”评委会由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主管部门负责人、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领导、部分网站负责人、网络传播专家等组成。

 
(来源:深圳市网络媒体协会) 编辑:曹洋
Copyright©2006 Shenzhen Association Of Online M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网络媒体协会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转载。
联系电话:0755-83514780 邮箱:saom@sznews.com 粤B2-2003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