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公民新闻的影响及发展

时间:2015-04-16 来源:青年记者

作者:李丹丹

公民新闻是由上世纪90年代美国的公共新闻运动发展而来的,它的传播渠道以BBS、博客、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为主。它打破了传统的新闻传播机构对新闻传播的垄断格局,完善了社会公共领域,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公民新闻及事件回顾

公民新闻是公民个体或群体搜集、报道、分析和发布新闻或信息的行为,旨在提供一个民主社会需要的独立、可信、准确、广泛的相关信息。①以下几个事件是近年来我国公民新闻的代表。

1.山东招远杀人案事件——人人都是记者

2014年5月28日,在山东招远一家麦当劳快餐店内,邪教组织成员张某等六人围殴同在该店就餐的吴某,其中一名光头男性大骂倒地的吴某为“恶魔”,并用拖把杆猛击其头部。整个过程约两分钟,在场就餐的其他人拍摄了下来并上传到网上。这些第一现场的视频和图片激起了人们对邪教组织的愤慨,同时也成为对这六名邪教成员定罪的重要证据。

2.外国小伙撞大妈事件——流言起自盲目跟风

2013年12月3日,网络上“北京街头外国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疑遭讹诈”的图片引起了网友的大肆批判,图片中大妈抱住小伙的腿和摩托车,旁边配发的文字也让人们激奋,纷纷谴责大妈给国人丢了脸。后经调查该事件的真相是外国小伙属于无证驾驶,在人行横道内将大妈撞倒后不断地爆粗口,并发生肢体冲突。这件事也反映了网友盲目跟从进行谣言的传播,揭露了公民新闻的盲目跟风。

3.灯塔保卫战事件——公民新闻的胜利

2014年8月24日,网友@JK的鹿港小镇转自人人网的一张照片引起了轩然大波,照片显示了青岛著名景点奥帆中心灯塔塔身被加上了“青岛航空”字样的巨幅广告,随后众多网友纷纷声讨此种行为,引发了公众跟踪传播的态势,最终青岛奥帆中心灯塔上的青岛航空广告被拆除。


公民新闻的积极影响

公民新闻的出现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身份界限,使得二者在地位上相对平等。公民新闻由于自身的优势,产生了一些积极影响。

1.对主流媒体的有益补充

传统媒体报道新闻时几乎处于一种垄断的状态,其报道什么样的信息、什么样的内容,大众没有发言权。所以这种新闻报道很容易和大众需求的信息不吻合,导致“我说你听”的局面。但是在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不再享有信息传播的独控权,人们既可以是传者,也可以是受者,信息交流反馈及时迅速,新闻成了全社会共同的声音。从报道时效上来看,公民新闻的报道者多数是新闻现场的参与者或目击者,可以第一时间将新闻信息传递出去,这些都是对主流媒体的有益补充。

2.重构媒体话语权

由于新媒体具有自由、匿名、便捷的特点,公众可以自由发表自己的观点、言论。公民新闻打破了传统媒体对话语权的独揽,将话语权转给了公众,公众不再局限于小群体议论,转而变成了通过新媒体发布言论。而且这种言论可以得到某种认可、支持,这也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传统媒体“你传我受”的大众传播模式转变成 “你说我评,一个话题大家论”的新传播模式,体现了传受双方的平等地位,进而推动公民新闻的发展。公众可以平等自由地参加到传播中,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尊重。

3.加强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形式,在公民新闻出现之前,传统媒体承担着社会的舆论监督职责。在公民新闻兴起后,由于它代表了普通大众的广泛利益,其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监督格局使得公民新闻的舆论监督作用比传统媒体更加有效,范围更加广泛。公民可以直接对各行政部门滥用职权的行为进行批评监督,这种行为并没有剥夺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权,而使舆论监督更加完善,促进了主流媒体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加强了其新闻报道的理性与客观性。


公民新闻的消极影响

公民新闻在传播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影响多数都是积极的、健康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它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进而导致了公民新闻在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上出现问题,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1.把关不严导致新闻失真

传统新闻媒体在制作的流程中把关是非常严格的,从核对新闻来源,到采访制作直至播出都要接受层层把关。而新媒体的开放性大导致公民新闻中把关环节弱化,人人都可以是传播者,但并非所有的人都具有很高的新闻素质,所以公民新闻在保证了公民自由言论的同时,也成为虚假新闻传播泛滥的“自由地”。甚至有些公民记者纯粹只图一时之乐,发布虚假新闻。如2014年入狱的网络推手 “立二拆四”曾策划“僧人船震”等失真新闻,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2.内容泛娱乐化现象严重

由于公民新闻的传播者多是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普通大众,加之把关不严,导致有些人为了博得点击率,将一些道听途说、捕风捉影的事件夸大化,甚至是有意识地制造一些耸人听闻、低级趣味的泛娱乐化新闻吸引大众的眼球。这类新闻的典型代表有名人“被去世”、“被离婚”等八卦。如继演员文章与姚笛发生婚外恋事件之后,网友又爆出“文章马伊琍赴西安办离婚”,而事情的真相是文章回西安探望生病的奶奶。许多人的追捧加剧了公民新闻的娱乐化。

3.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公民新闻由于拥有着海量的信息和参与者,信息搜集、反馈迅速,导致了一些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人肉搜索”是公民新闻的一种表现,它主要是“指网民用提问、跟帖的方式来获取搜索结果的网络搜索方式”。②这些“人肉搜索”的基本结果就是通过广大网民的信息搜集,将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社会背景和关系等与事件有关的情况全部公之于众,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现实生活,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实现公民新闻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从我国公民新闻的发展现状来看,它还处在探索发展阶段,需要改进,有待提高的地方还很多。若想使公民新闻在新媒体的环境里健康地发展,我们就要解决其在成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提高公民媒介素养,强化自律意识

要想提高公民新闻的质量,最根本的是要提高公民新闻传播者的媒介素养。在新媒体时代,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公民新闻的传播者提供一些专业方面的训练,如在网站上开辟一些如何正确传播公民新闻的板块;定期举办一些讲座,对大众进行文明上网教育,提高网站从业人员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平;学校也可以开设一些关于正确使用网络传播信息的相关课程,让人们从小就有媒介责任感,从而使公民新闻健康快速发展。

2.加快媒介融合,实现优势互补

要想让公民新闻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促进公民新闻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公民新闻比传统新闻更容易产生共鸣,这也是传统媒体迫切追求的。但多数公民记者的非专业性,导致公民新闻制作粗糙简单。而传统媒体的记者专业素养高,技能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让公民新闻进行先期的信息传播,然后由传统媒体进行进一步的调查报道,这样两者融合可以取长补短,增强传播效果。

结 语

任何事物在发展之初都会出现问题,不能因此就否定其存在的价值,公民新闻也一样,特别是在新媒体逐渐成为人们获取新闻的重要渠道之后,公民新闻的影响日渐凸显。随着法律法规逐渐健全,公民媒介素养的逐渐提高,公民新闻会成为传统新闻的有益补充,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本文为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齐鲁文化背景下的电视方言类节目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4239)】

注释:

①【美】谢因·波曼 克里斯·威利斯:《自媒体》[R],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2003年7月

②徐玉芳:《人肉搜索与公众舆论监督》[J],《当代传播》,2011年第1期

(作者单位:青岛滨海学院艺术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