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互联网+”“大数据”概念下的儿童失踪预警平台,家长便不再孤立无援,而是可以在第一时间调动身边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提供给他们影音信息,从而大大提高搜寻的效率与寻获的几率。这种基于无数双“鹰眼”的“天网”,理论上说,能震慑不法分子,防拐于未然。 设想虽是好的,但“好经”会不会被念歪呢?这样的质疑,也可以有。毕竟,相较国外业已成熟的此类平台,我们的平台才刚刚启动,相关质疑不能说没有道理。被质疑资质不够格、隐私难保证,说明还有增强信任的空间。运营者有必要进一步说明与承诺,完善管理并接受监督。主管信息安全的部门也要加强关注,未雨绸缪,让公众吃下定心丸。
“互联网+”的模式,则为传统职业提供了新的可能。比如,在以往,农民就是种地,但加上电商,农民就可能多了网店店主的身份,并且把自己的农产品远销外地;以前只能在店面守候顾客的美甲师、按摩师、家政服务者,现在也可以通过互联网,直接为顾客提供上门服务,既满足顾客需求,也提高自己收入。因此,无论是新职业替代旧职业,还是由于新需求、新业态催生新职业,在互联网深刻改变社会结构和模式的今天,一切变化都是有逻辑的。只有保持变化、不断创新,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推动“互联网+科技”发展,创新我国科技发展模式。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我国已经进入互联网时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推动“互联网+科技”发展,创新我国科技发展模式。
网络空间与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遵守秩序。自由是秩序的目的,秩序是自由的保障。我们既要充分尊重网民交流思想、表达意愿的权利,也要构建良好的网络秩序,这也是为了更好保障广大网民合法权益。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为各国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和市场空间。只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我们欢迎外国企业在华发展,尊重和保护外国企业合法利益。国际社会要本着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的原则,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近日,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网盘服务商在提供网盘服务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将法律法规中的有关要求具体化,增加了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业界普遍认为,这是国家版权局在“剑网2015”专项行动中打出的又一记重拳,对切实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十二五”期间,是中国互联网蓬勃发展、硕果累累的五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发展,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互联网经济,繁荣丰富网络文化,普遍惠及百姓生活,积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正在向建设网络强国战略目标奋勇前进。
10月23日,由襄阳市委宣传部、中国城市新闻网站联盟、襄阳日报传媒集团主办的2018“中脉”杯中国城市网盟奖颁奖仪式在民大世纪大酒店举行。
“简单来说就是人才,我们需要在组织架构上配备好的技术人才,把我们原来已经做得很好的事情给融合得更好。
由人民日报社、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 2016 媒体融合发展论坛今天在深圳开幕。
8月5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2016年第3号)》。公告称,二季度,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42家手机应用商店的应用软件进行技术检测,发现不良软件32款,涉及违规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恶意“吸费”、强行捆绑推广其他无关应用软件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