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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资讯

2015-10-16

人民日报评网络任性转载:是病,得治

关于网络转载,我国已有法律规范。如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先许可,后使用’是著作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国家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使用作品,不论付费与否,使用作品必须先取得权利人授权许可,这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都适用,没有例外。

2015-10-16

“标题党”也该被禁赛

新媒体环境下,浅阅读和碎片化阅读趋势不可避免,有了“吸睛”的标题就成功了一半。因此,以色情、犯罪做暗示,以腐败、官员为标签,以民族情感和社会痛点为噱头的标题着实会让人眼前一亮。但若有耐心细读全文,便会识破“标题党”挂羊头卖狗肉、虚张声势的伎俩。只是为时已晚,文章的点击率上去了,“小编”们忽悠着就把钱赚了。 “标题党”的危害堪比虚假广告,轻则闹心,重则伤身。文不对题的“标题党”,正成为新闻失实和虚假新闻的温床,给读者造成困扰,给当事人带来烦恼。网民无疑是“标题党”的最大受害者,被标题吸引点击,又被文不对题的内容欺骗的经历,想必人人感同身受。

2015-10-16

《三体》:互联网助推科幻向大众突围

刘慈欣的创作之路,正展示了一条从小众到大众的突围之路。早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刘慈欣已开始创作科幻小说,其中有一些近来才得以发表。1983年之后,中国科幻陷入低谷,他也停止了写作。1990年前后他再度动笔,创作了一些想象中国未来的、带有文化反思意味的长篇作品,包括《中国2185》、《超新星纪元》等,但仍石沉大海。直到1999年,刘慈欣才在《科幻世界》上发表了第一个短篇作品,真正开启了创作生涯的繁荣期。2002年开始,刘慈欣开始接连创作和发表长篇作品,从《魔鬼积木》到《三体II:黑暗森林》,这些作品的销量都不过数万,尽管在科幻出版业算是不错的成绩,但却远远达不到畅销书的级别。直到2010年《三体III:死神永生》出版,形势才出现意想不到的转变。

2015-10-16

“互联网+”如何重构传播

在互联网行业的猛烈冲击下,传统媒体在技术、内容、传播模式、组织形态等方面存在的劣势显露无遗。以其核心收入来源广告为例,2013年,百度的营业收入达到319.44亿元,超过中央电视台成为我国第一大广告媒体。面对互联网行业的强势扩张,传统媒体行业在技术、人才、资金等各方面均呈现出颓势,只能依靠政府的垄断政策保护维持生存空间。盈收下滑等表象背后,用户人群的流失才是传统媒体面临的最致命的打击。随着移动终端和各种智能终端的普及,以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云计算等为基础的终端化智能服务平台日益成为新一代互联网所表征的“媒介化现实”。这意味着,无处不在的媒介化生存成为正在发生的一个基本事实,人们的信息生产、传播和消费过程不再受到特定的功能单一并局限于特定时空范围的技术载体的限制。换言之,网络社会条件下的媒体现实正在逐步瓦解传统媒体行业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传统媒体如果不能有效推动产业模式变革,巩固自身的核心价值,实现脱胎换骨的转型,就只有面临被淘汰的命运。

2015-10-10

“专车”等将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

10日,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将“专车”等新业态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畴,将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和预约出租汽车新老业态共存的多样化服务体系,实行分类管理、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其中,巡游出租汽车可在道路上巡游揽客、站点候客,也可提供预约运营服务;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这意味着,我国商业用车市场上存在的专车、快车、顺风车以及打车软件等的运行和管理,均将有法可依。在这之前,虽然打车软件方热情地“倾情促销”,乘客和司机方获得了实惠,但私家车以“专车”“快车”“顺风车”等名义从事营运行为始终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性。

2015-09-28

大数据从火到活,是个慢动作

目前大数据的市场需求巨大,但只有探索更丰富实际的应用场景才能牵引数据供给和处理的发展。应用场景的开拓需要大量熟悉行业内特定情况与知识的传统人才参与进来,解决选择哪种类型的数据、得到大数据结果后如何指导实际行为等问题。 大数据从火到活是个慢动作,给大数据发展多一点耐心,慢慢完善成熟整体产业链,大数据在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中才能真正活起来。